办理条件 |
需携带证件 |
院办理地点 |
备注 |
初次生育的夫妻,在怀孕后,需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免费办理生育登记。 |
1、 夫妻双方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; 2、 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; 3、 男女双方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村(居)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(生育手续介绍信); 4、 一方户籍为外省的,要提供户籍地乡(镇)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。 |
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院工会开具生育手续介绍信,然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。 |
地点: 办公楼二楼210 |
院工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