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工作职责
1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。
2、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,依法参与有关学校改革、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相关问题的讨论和决策,积极推进、落实校务公开制度。
3、负责工会(教代会)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,负责工会(教代会)的筹备和会务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、娱乐、体育等活动。
5、负责教职工体检工作。
6、负责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。
7、负责对困难教职工帮扶、维护教职工工作中安全与健康。
8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。
9、负责与本部门工作业务相关的评优推荐工作。
10、负责工会经费、财产与设施的管理使用。
11、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。
12、建立和保持与本部门工作业务相关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等组织的联系与沟通。
13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